眉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拟提请市政府给予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眉山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眉府规(2024)2号),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拟提请市政府对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单位14家、2023年度首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评定企业2家、2023年度首次被命名为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家(详细名单见附件)给予奖励。现将相关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若对该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反映:
1.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
2.电话联系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宣传培训科(联系电话:028-38194250);
3.发送邮件(意见征集邮箱:280970592@qq.com);
4.写信(通信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一环北路249号;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宣传培训科)。
附件:拟提请市政府给予奖励企业名单
眉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拟提请市政府给予奖励企业名单
一、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单位(14家)
1.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四川金恒通化工有限公司
3.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4.蒙牛乳制品(眉山)有限公司
5.四川省创鑫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6.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四川)有限公司
7.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8.四川省立源化工有限公司
9.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洪雅分公司
10.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11.四川瑞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
13.眉山广达物流有限公司
14.眉山环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首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评定企业(2家)
丹棱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三、首次被命名为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家)
四川省沙坪东新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