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属园区“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部分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和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引荐奖励”、“返乡就业人员稳岗补贴和社保补贴”、“在职员工技能培训补贴”、“市内外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输送毕业生稳定就业生活补助”、“在岗职工补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退补渔民就业奖励”共6项补贴的社保参保等情况进行复核;是否为一线生产岗位、部分存疑数据,待提交联审会审定。通过复核情况如下:“引荐奖励”3人、“返乡就业人员稳岗补贴和社保补贴”16人、“在职员工技能培训补贴”1人、“市内外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输送毕业生稳定就业生活补助”185人、“在岗职工补贴”1151、“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退补渔民就业奖励”15人。
公示期为3天(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28-38168782
附件:2023年度市属园区“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部分奖补资金申报提请联审会公示名单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