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3)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625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抵押登记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景观大道三段36号(新城·悦隽天府)20幢1单元10楼2号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421执2936号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7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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