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6333111转171
序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坐落
面积(㎡)
用途
1
胡学如
袁文忠
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民主路148号(龙都新苑三期三区)7栋1单元4层1号
106.24
住宅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
中共眉山市委 眉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及市级各部门协办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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