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经用人单位申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市残联审批同意,拟对市本级2021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眉山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等17家用人单位实施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残联反映。
联系电话:028-38169211
附件:2021年市本级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名单。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 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