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
2020-08-21 16:17  眉山天府新区 [字号: ] 打印
 索 引 号 971045726/tfxq/2020-00079  发布机构 眉山天府新区  公开日期 2020-08-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

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眉山天府新区市民服务中心1楼(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16346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

202082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