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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63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3-07-22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7月17日下午,市长宋朝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眉山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分为三级:III级为大气污染指数连续3日达到101以上、连续2日达到201以上或1日达到301以上;II级为大气污染指数连续5日达到101以上、连续3日达到201以上或连续2日达到301以上;I级为大气污染指数连续10日达到101以上、连续5日达到201以上或连续3日达到301以上。相应预警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会议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是重大民生问题,治理好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产生的环境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站在提升城市形象、保护群众健康、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抓紧、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下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要严把环保准入关,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倒逼转型升级。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科学施策,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早见成效,促进改善民生。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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