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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36次常务会议
2012-10-17 09:17  眉山市人民政府 [字号: ] 打印

10月1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36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加强消防工作,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监管,将消防安全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要抓好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会议还审议了首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情况。会议指出,眉山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管理荣誉,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完善评审程序。要加大表彰力度,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绩效,强化自主创新,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切实推动“质量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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