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佳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研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眉山市“十三五”防灾减灾、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等工作。
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增强行政机关的诉讼意识和应诉能力,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建设法治政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会议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落实依法行政责任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带头遵守。根据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本行政机关年度第一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社会稳定和社会关注度高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应急管理的行政诉讼;涉外或涉及港澳台的行政诉讼案件;上级机关要求或者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请求行政赔偿数额5万元以上的行政诉讼案件。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防灾减灾能力,减轻各种灾害的影响,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眉山市“十三 五”防灾减灾规划》。会议指出,防灾减灾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进一步健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提高地震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依靠科技、依托全社会力量,全面提升我市抵御自然风险的综合防范能力。
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会议要求,要完善残疾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制度,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切实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要大力发展居家就业创业,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大力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开展残疾人庇护性就业,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切实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要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建立残疾学生资助制度,深化“量体裁衣”式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切实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竹编产业、现代畜牧业发展及2016年度眉山新闻奖、眉山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相关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