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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145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8-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7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佳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学习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解读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有关规定,研究2011—2015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眉山市知名教师知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解读。会议指出,全面推开“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税收制度的必然选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政策精神,紧紧抓住政策机遇,努力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要结合地方实际,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向上争取、支出绩效、PPP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与会人员学习了“双公示”工作有关规定,研究了我市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双公示”是打造透明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会议要求,开展“双公示”工作,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分级共建、多方公示”和“以点带面、以用促建”的原则,各区县政府、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权的市级部门要全力做好编制“双公示”目录、规范“双公示”内容、明确“双公示”方式、设立“双公示”窗口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研究了2011—2015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清理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74件,决定对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保留98件、修改完善14件、废止36件,其余26件失效。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权限、程序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及时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政令统一、合法畅通,确保各项行政行为经得起监督和检验。

会议研究了眉山市知名教师、知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明确了知名教师和知名校长的评选时间、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监督管理等。会议要求,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构建知名教师和知名校长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激励机制,努力办好党政放心、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会议研究了设立眉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相关事宜。会议指出,建立政府投资基金,是加快财政改革、转变财政支持方式的重要内容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好农业、工业、旅游等基金建设工作,用好政府投资基金这一“利器”,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和杠杆放大效应,更好地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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