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关于眉山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4-12-31 17:33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2024年12月20日在市五届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眉山市审计局局长 李旭锋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以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审计整改工作站位持续提升,整改各方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整改贯通协同合力日益增强,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审计整改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二十条措施》,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大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上级审计机关反馈问题和全市审计机关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跟踪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将《关于眉山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跟踪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有效整改。 (二)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型。着力健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建议,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主管领域具体整改,开展行业治理。市审计局探索推进审计整改后评估工作,综合反映被审计单位整改实际成效,推动行业领域规范系统管理;对近五年来审计查出涉及市级部门(单位)789个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印发市级相关部门。 (三)审计整改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监督,调研督导全市城乡医疗体系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审计整改工作,推进系统治理;市人大预算委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涉及相关园区突出问题跟踪监督,实地检查现代农业园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考核机制,充分运用整改考核“指挥棒”倒逼治理效能提升,将审计整改纳入2024年度政务目标考评指标负向约束;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相关专项考核工作内容;国资部门将审计整改纳入国有企业薪酬考核指标。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3项194个具体问题中,120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或基本完成整改、整改率100%,68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或基本完成整改14个,6个持续整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均按要求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加快推进。整改问题金额9.48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4项。主要情况是: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资源统筹需向纵深推进的问题。针对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问题,2个园区追缴污水处理费325.95万元。针对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问题,已收回结余指标41.78万元,收回3个部门存量资金5172.16万元。 2.工业发展资金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针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已督促收回重复安排的项目资金,并按照省级工业资金安排方向进行使用,拟定《眉山市工业类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工业发展资金监管机制。针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3个县(区)已拨付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728.93万元。 3.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尚需规范的问题。针对基金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正在修订《眉山市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市产业基金绩效评价制度。针对未反映政府股权投资问题,总预算会计账已补记股权投资8.5亿元,真实反映政府资产。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4个部门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内控制度5项,对重大问题明确细化,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4个部门通过党组会、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决策程序、预算编制、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能力。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建立常态化内部采购管理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制度2项。制定2024年度应急包采购方案,确保采购流程合规合法。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追回违规发放所得税手续费奖励和差旅费1.77万元,修订完善运营管理办法2项,规范报业传媒广告业务。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培训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总体规模达到压减标准。 4.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未按民事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的问题。制定履约保证金缴退办法,切实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要求。 (2)应收未收资金的问题。制定易地建设费追缴计划,采用发放催缴通知书、走访、约谈等方式追缴易地建设费40.55万元。 (3)应付未付资金的问题。园区已将拖欠资金517.67万元全部支付到位,退还园区公司保证金200万元。 (4)园区履行资金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个园区已全部追回多支付拆迁款及过渡费11.25万元。 (三)高质量发展任务推进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园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问题。14个项目多计工程款103.02万元以退回和扣除质保金的方式全部追回,两个园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3项,加强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的合同约束。2个园区1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后期项目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财务决算。 2.中心城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利用情况专项审计的问题。 (1)规划政策落实方面。计划每季度召开至少1次专题会研究城市有机更新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动有机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原海绵城市规划中部分子项目因土地利用保护、发展战略等政策调整,已不具备实施条件,将根据实际,重新建设项目;辖区内历史建筑空置率由52.73%降低为34.5%,剩余的19处历史建筑整体打造江口古街历史文化街区,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进行打造。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已归垫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250万元并用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正在加快督促资金归垫工作。停车场项目基金已支付1.26亿元,待办理结算后预计支付1583万元,基金剩余4805万元及专项债券余额1818万元计划用于停车场二期建设。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17个项目已及时补办规划许可证、环评和水保评审。已启用最新版本招标文件模版,对设置最低限价进行了修改;涉及1个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已采取措施解决,5个未按图施工的已采取审计结算时扣减工程款及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约谈罚款。 3.现代农业园区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情况的问题。 (1)园区管理运营方面。 一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3个县(区)已启动园区总规划新编和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园区功能布局,避免重复规划。针对园区日常监测和有关指标不实问题。 二是运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33个项目存在违规调整上级批复备案内容、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其中30个项目涉及问题已经完成整改,追责问责1人,完善制度2项;1个项目已对施工方出具整改通知并启动诉讼程序,2个项目正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绩效运行。针对设施农用地存在扩大范围、变更用途等问题,责令两家公司停止租赁农用地2.35亩,并将3.37亩农用地由停车场恢复为晾晒场。 三是发展质效不佳的问题。涉及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印发龙头企业监测长效机制,建立龙头企业监管责任体系,下一步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指导企业发挥辐射带动能力。 (2)联农带农政策落实方面。3个县(区)通过出台联农带农规范性文件、及时落实分红等方式完成整改,整改金额4737.58万元,建章立制3项。 (3)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涉及的5个县(区),已通过归垫、扣减、退回以及按程序调整等方式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487.8万元。关于资金损失浪费问题,已追回骗取财政补贴115.78万元,追回不规范支付的补助资金42.02万元。4个县(区)涉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已追责问责3人。 4.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3个项目实际核减工程价款4.11亿元。 (2)监管审核不严。对项目公司相关责任人及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公司已按要求调减,据实办理工程结算。相关公司印发了加强材料和设备询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询价确认机制。 (3)建设程序不当。已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提早谋划,依法依规及时完成项目相关验收手续。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应收未收违约金的问题。对3家医疗机构分别下发抵扣通知,违约金566.37万元以抵扣划拨医保基金的方式全部收回。 2.关于未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问题。开展联合核查,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471人已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标识。 3.关于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问题。经与相关部门核实后,已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取消54人困难救助对象身份标识,退回4人违规享受医疗补助资金0.7万元。 (五)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土地资源节约集约有待加强。针对新增闲置工业用地问题,园区正积极与园区公司协调,并加大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的清理处置力度。未批先征土地中214.33亩已退还村组复耕,剩余12.13亩已经取得建设用地批文。 2.资环保护政策执行不够严格。相关园区已启动园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19个项目已完成环评、节能审查或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园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事前服务指导、事中事后监管。 3.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园区制定涉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1户企业停止使用燃气锅炉,1户企业已完成危废贮存间改造,1户企业清理了露天堆放钢渣。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已完成建设,解决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 (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单位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并按规定计提折旧,资产管理系统和一体化系统相关资产数据差异84.74万元已修正。 2.管理使用未执行有关规定。落实专人更新台账,真实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开展资产核查工作,规范资产管理。 3.国有资产未发挥应有效益。相关园区已对方大路绿化工程进行了管护,在以后的管护工作中加强对服务外包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强化资产日常管理。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全市审计机关收到有关部门反馈的移送问题线索处理结果33件,共有88人被追责问责,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人,党纪政务处分29人,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57人。 三、后续审计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中尚有59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分别为54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和5个持续整改问题,这些问题均未到规定的整改期限。其中,部分问题整改涉及工程项目推进、土地盘活或债券资金调整使用,整改需要按照项目进度稳步推动;部分问题整改需根据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制定专项规划,整改需要逐步履行相关程序;部分问题整改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需要稳妥有序推进。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对已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和整改后评估,侧重评估已整改问题是否再犯,建章立制在防范和化解风险上是否有效发挥;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问责,确保整改“动真格”。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发挥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