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督察审计 >> 正文

眉山市水利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
2020-12-04 17:03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水利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市水利局基本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年初预算基本执行到位,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能够按照新的会计制度执行,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合规,较好的执行了本部门重大支出决策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市水利局在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同时在存量资金清理盘活、预算绩效管理和单位内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未包含车辆租赁费。

(二)部门决算报表相关信息不准确。

(三)以拨代支向实有资金账户拨付资金。

(四)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盘活。

(五)超预算支出邮电费、劳务费。

(六)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七)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不合理、执行率低。

(八)“三公”经费未完成只减不增的目标。

(九)财务核算不规范。

(十)对单位的资产管理不到位。

(十一)内审工作未开展。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切实加强部门预决算编制管理工作;二是改进和完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机制。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水利局按照审计整改报告提出的问题研究相关制度、落实具体责任,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