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督察审计 >> 正文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20-12-04 16:55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自然资源局2019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自然资源局基本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年初预算基本执行到位,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能够按照新的会计制度执行,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合规;编制了重大支出决策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但同时在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门决算报表相关信息不准确

(二)通过以拨代支向实有资金账户拨付资金。

(三)参与分配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4个未开工,参与分配的土地整理项目2个未完工,1个未开工。

(四)三公经费未完成只减不增的目标。

(五)资产管理不到位,登记固定资产总额存在差异。

(六)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七)资金分配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切实加强部门预决算编制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工作;三是改进和完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机制。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