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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
2020-09-0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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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 8月31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徐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自去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审计机关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提出审计建议7条,促进修订完善制度2个,促进加快下达或分配使用资金746.51万元、捐赠物资规范管理59.67万(件、套),为疫情防控提供审计服务保障。 一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和调查单位189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5.86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54亿元,其中核减投资1.70亿元;提交审计报告等274篇,推动建章立制73项。向各级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2件,目前已处理16件,15人受到处分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其他处理6人。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动了眉山高质量发展。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总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总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认真加强预决算管理和监督,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提供了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安排未统筹考虑上年结转结余;将应单独编制的对下专项转移支付5818万元编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切块专项;33个部门预算级次管理不规范;3个部门为下属单位代编预算2256.35万元。二是财政支出效率还不够高。上级专项资金2.16亿元超过180日仍未下达;一般公共预算切块专项资金1.52亿元在2019年10月后下达;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95万元审批和拨付时间过长。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够精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未按规定清理盘活和使用存量资金1590.80万元。四是财政基础工作存在不足。两个财政专户往来款1.43亿元未及时清理;市本级国债转贷资金1100万元未纳入暂付款五年清理消化计划;财政与部门年终对账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继续开展市本级88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结合经责审计,对11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26个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未完成只减不增的目标;2个部门超预算支出;2个部门公务用车未在指定地点维修;5个部门违规发放油费补贴或不合规支出油费;6个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差旅费;2个部门租赁收入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预决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6个部门项目预算执行率低;45个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准确;4个部门未编制绩效目标或编制不规范、3个部门支出绩效未开展自评、1个部门绩效目标未完成。三是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够规范。3个部门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1个部门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无明确的分配标准和计算依据;1个部门未履行单位内部集体决策程序分配专项资金;1个部门向未达到条件的项目提供补助资金;1个部门重复向企业发放奖补资金。四是部门基础管理不够扎实。52个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8个部门未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使用公务卡或使用现金支付;63个部门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未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全面审计的6个部门内审管控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情况。今年以来,继续组织对6个区县脱贫攻坚实施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存在招标控制价超立项批复未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核、擅自变更实施地点未报上级审批、未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等问题。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扶贫资金未及时拨付或闲置,未按规定使用产业扶持基金的情况。三是政策执行不严。存在未及时向困难人员发放补助,向不符合条件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障、发放困难群体补助的情况。四是部分扶贫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 (二)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和6个乡镇开展了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乡镇土地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土地流转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不规范。存在临时垃圾储存设施等未做到“三防”措施,采用非专用车辆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的情况。三是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监管不严格,有企业两年未按规定申报调整危险废物管理年度计划。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审计情况。组织全市6个区县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库款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区县财政未及时将债券资金拨付至下级单位;23个项目的债券资金4.90亿元超过1年仍未使用。二是基层财政保运转能力尚待加强,部分区县国库保支付能力不足。 四、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一)医保基金审计情况。对青神县2017年和2018年医保基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商业保险机构未及时赔付大病保险费,农村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医保兜底资金多配套的情况。二是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医保基金银行存款未享受优惠利率,少计利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报销诊疗项目费用;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不一致。三是医保资金监管不到位。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组织6个区县对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和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超过1年,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不规范。存在保障对象应退出未退出,违规享受公租房或租赁补贴的情况。 (三)稳定粮食安全审计情况。对东坡区、仁寿县2个粮食生产重点区县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稻谷补贴、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等未及时拨付或未拨付。二是粮食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利用情况底数不清,未掌握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现状。三是相关资金支付不符合政策。向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和个人发放补贴;虚假投保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 (四)恢复生猪生产审计情况。组织对仁寿县恢复生猪生产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生猪生产恢复较慢。二是财政补贴未能全面落地。存在新增能繁母猪补助资金未补助到户、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未使用的情况。三是环评、土地备案或审批不完善。四是部分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屠宰场官方兽医配备不足,未明确将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对概算总投资631.05亿元的110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或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投资管控机制仍然不够健全和有力。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重复取费,业主单位审核不严等导致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的问题。二是建设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基建程序不合规、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到位及违反招投标和比选等规定的问题。 六、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情况。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持续关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涉企收费违规行为尚未完全杜绝,1家村镇银行将贷款评估费转嫁给企业。二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到位。24个单位漏报63笔5990.12万元;个别区县将不应纳入的财政补贴纳入清欠台账。 (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全市成立7个审计组对2019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补贴政策落实不及时、不精准。存在未在3个月内完成企业稳岗返还补贴认定;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就业创业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二是补贴政策未覆盖到位,36户符合条件企业未享受普惠性稳岗补贴。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对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17年和2018年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内部管理不够到位。二是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收入未及时入账、往来款未及时清理、费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 (四)供销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对仁寿县、丹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0年至2019年管理使用的3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补助资金。二是资金分配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应配套未配套、补助资金结存两年以上;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三是未按规定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五)会节经费审计情况。对2018年市级41个部门会节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会节资金应付未付、大额现金支出、财务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等问题。二是决策及实施程序不合规。存在3个部门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集体决策;个别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未按程序执行等情况。 (六)园区专项审计情况。对甘眉工业园区2016年至2018年建设管理和协同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涉企保证金应退未退。二是土地政策执行不到位。 七、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的情况 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着力防范屡审屡犯,全力做好审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领、人大监督、政府督办、主管部门督导,被审计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和审计机关跟踪检查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二)细化整改措施。市审计局细化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审计移送清单“三张清单”;印发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履职、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4张重点风险提示清单。 (三)推动整改落地。审计发现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审计反映的113项问题基本完成或已完成整改112项,1项正在积极整改中。 八、审计建议 (一)聚焦“六稳”“六保”,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多渠道开源挖潜,保障“六稳”“六保”重点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用好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助力脱贫攻坚。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民生改善长效机制,增强民生政策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聚焦住房、医疗等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持续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 (三)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坚定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成都都市圈副中心。积极探索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构建区域协调审计模式,为眉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审计保障。 (四)强化审计整改,增强政策执行力。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推进,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健全内审结果运用机制,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间的联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抓紧整改,我们将认真督促落实,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为助推眉山建设成都都市圈副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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