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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2017年至2018年沱江流域开发区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20-01-21 15:08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仁寿县2017年至2018年沱江流域开发区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仁寿县2017年至2018年沱江流域开发区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仁寿县文林工业园等相关园区以及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情况。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仁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增加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球溪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球溪河发轮河口断面 2018年较2017年水质大幅好转,总磷下降12.2%,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但审计调查发现,仁寿县在企业落实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企业废水排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户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3户企业废水检测部分指标未达标排放。

(三)县政府未组织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四)3户企业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管理不规范。

(五)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1户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县有关部门和经开区加强管理,监督该企业加快废水一体化设备安装进度,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3户企业废水检测部分指标未达标排放的问题,责成县有关部门和经开区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园区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对县政府未组织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的问题,责成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对3户企业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县有关部门和经开区加强对企业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管理的监管力度;对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责成县政府督促实施单位加快该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进度。

四、审计整改情况
  仁寿县人民政府按照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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