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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雅县委巡察办关于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的公告 |
2018-11-2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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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县委巡察组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2月18日,对县环综办、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档案局、县科协、县投促中心、县总工会、县健康产业办、县生态建设办9 个单位开展巡察。现就巡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环综办、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档案局、县科协、县投促中心、县总工会、县健康产业办、县生态建设办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巡察安排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环综办、县档案局、县科协,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投促中心、县总工会,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环保局、县健康产业办、县生态建设办。 三、巡察内容 根据县委要求和县委巡察组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环综办、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等9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 第一巡察组联系人:卢欣,手机:13658143291,电子邮箱:hyxwd1xcz@qq.com。 第二巡察组联系人:张莉,手机:13658143205,电子邮箱:hyxwd2xcz@qq.com。 第三巡察组联系人:郑碧文,手机:13658143503,电子邮箱:hyxwd3xcz@qq.com。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洪雅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 巡察组将认真执行巡察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欢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全体同志进行监督。 中共洪雅县委巡察办 2018 年11 月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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