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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人民政府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跟踪审计结果
2018-08-30 10:14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丹棱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丹棱县通过投资新建、改建及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城市棚户区居民1401户;由企业筹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户数854户,发放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55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40户。2017年,丹棱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425.08万元,丹棱县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3591.5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丹棱县人民政府采取货币化安置、租赁补贴、农村危改等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但审计发现,其在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保障房分配和后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建新未拆旧。

(二)27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出而未退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建新未拆旧,责成住房建设部门和乡镇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及时对危旧房屋进行拆除;对27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出未退出的问题,责成县房管部门取消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保障资格,收回违规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并加强住房保障动态管理。

四、审计整改情况
  丹棱县人民政府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两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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