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预算 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
2018-11-09 15:10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质监局机关和下属5个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收入与支出预算执行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共下达市质监局预算5128.15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3066.91万元(基本支出2307.89万元、项目支出759.02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061.24万元(基本支出1140.73万元、项目支出920.5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市质监局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的内容较为完整、准确,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使用资金。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合规。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应予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2714381.32元。 (二)预算编制不准确248110元。 (三)无预算列支630433.27元。 (四)超预算列支889954.37元。 (五)虚增收入30000元。 (六)记账科目错误62698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市质监局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