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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司法局部门决算(草案)审签 审计结果
2018-11-09 15:08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部门预算上市人代会审查的眉山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的决算(草案)进行了审签。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决算编报单位数量情况:本部门单位数量3个,应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数量3个,实际纳入本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数量3个。2017年度决算编报范围、口径、收支内容基本完整。

审计结果表明,市司法局决算草案编制较为全面的反映了2017年单位资金和财务运作状况,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合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帐列支出明细数据编制决算报表。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帐列支出明细数据编制决算报表的问题,责令今后在预算年度终了时,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做到决算报表数据与财务实际支出数据保持一致。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司法局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 1个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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