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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畜牧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
2018-11-09 14:58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畜牧局(以下简称市畜牧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畜牧局的预(决)算编制、预算调整、收入与支出预算执行等情况,同时对财政实拨资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财政共下达市畜牧局预算1,574.57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975.7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当年预算安排975.71万元),年中追加预算598.86万元;年中调减预算0.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市畜牧局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的内容较为完整、准确,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使用资金。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方面,截至2017年底,正在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审计发现,市畜牧局还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应予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列6.93万元。

(二)超预算列支3.87万元。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四)经费支出附件不完整2.2万元。

(五)非税收入帐实不符。

(六)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无预算列支6.93元的问题,责令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超预算列支3.87元的问题,责令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令今后按照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对经费支出附件不完整2.2元的问题,责令今后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规范财务管理;对非税收入帐实不符的问题,责令按照规定及时与财政专户对帐,保证预算收入的征收入库和库存金额准确无误;对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的问题,责令今后在预算年度终了时,及时清理结算往来款项。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畜牧局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6个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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