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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
2018-11-0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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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规划局机关和其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收入与支出预算执行等情况,同时对财政实拨资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财政共下达市规划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预算2,793.69万元(年初部门预算2,652.52万元,年中合计调增了预算数141.17万元),上年结转184.75万元,预算合计数为2,978.4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市规划局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的内容较为完整、准确,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使用资金。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发现,市规划局还存在有预算无支出、无预算列支、超预算列支等问题,应予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预算无支出20.8万元。 (二)无预算列支50.22万元。 (三)超预算列支52.35万元。 (四)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车辆油耗管理有待完善。 (五)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够到位。 (六)前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有预算无支出20.8万元的问题,责令根据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科学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列支,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对无预算列支50.22万元的问题,责令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超预算列支52.35万元的问题,责令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车辆油耗管理有待完善的问题,责令强化公务用车油卡使用管理,补充完善原始记,保证公务用车管控痕迹的完整性;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责令建立内审机构,健全内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城乡规划局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除前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正在整改外,其余5个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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