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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财政合作四川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彭山区子项目2017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8-11-09 10:50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彭山区政府”)实施的中德财政合作四川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2017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投资114.28万欧元(其中德国政府贷款72.73万欧元,国内配套41.55万欧元),项目在2016年组建4个试点森林经营单位,完成了4个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审批,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通过国际、省级监理验收。截至201712月末,贷款资金已全部到账。从审计情况看,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林业局未及时向森林经营单位拨付贷款4880978.4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应责成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局在防范资金风险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安排使用该资金。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未及时下拨贷款4880978.41元资金的问题,201879日,区林业局、经营单位、第三方投资公司签定三方协议,由第三方投资公司完成对原经营单位的收购,承担贷款资金的使用、本金及利息偿还等问题,区林业局已将剩余未拨付的贷款资金4880978.41转拨到第三方投资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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