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督察审计 >> 正文

项目年”决策部署 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18-11-09 10:39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实施的2017年至20184月末“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组重点对项目推进、相关制度执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岷东大道九龙山隧道(二期)项目等20个集中开工项目、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等52018年省重点新开工项目和洪雅至峨眉山公路新建工程(西环线)等5个省重点续建项目、当当网第二总部(彭山)5个招商引资未开工项目、通惠河城区段污水截污工程等9个交通、水利、房建类实行审批制项目、黑龙滩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等5个存在困难或问题协调解决不到位的项目和纳入2017年省重点项目但退出2018年省重点项目的仁寿县金马农产品批发市场等5个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市“项目年”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总体较好。一是采取“一窗进出、红色代办、容缺预审”等举措,建立了“每月一次专题分析会、每月一督查调度、每季度一通报盘点、召开评比现场会和领导联系重点项目”等工作制度,各相关单位在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协调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工作完成较好。二是建立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市领导联系跟踪机制,相关市领导负责协调处理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等问题,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三是要素保障到位,在资金保障方面,积极探索融资新模式,采取项目债、收益债、专项债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解决重点项目资金筹集方面的困难;在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等方面,按照保重点、保当期、保落地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并采取向外购买挂钩周转指标等方式,分期分批做好用地保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行新上项目准入审查制度,由分管市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开展产业、环保、水土保持、安全和园区规划等政策方面联合审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调查发现,在“项目年”推进过程中,存在上报集中开工项目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实际开工计划投资额远远大于上报集中开工计划投资额;部分集中开工项目任务完成不够理想,抽查部分集中开工项目发现进度迟缓;部分省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有效投资作用发挥不够,5个省重点新开工项目未按期开工;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机制执行不够到位,跟进指导服务不到位,项目审批效率不高;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等政策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取得水保批复、未办理施工许可已开工建设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上报集中开工项目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发改部门应强化数据收集审核工作,力保上报的计划能较为准确反映全市经济发展情况;对部分集中开工项目任务完成不够理想的问题,责成发改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应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搞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服务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项目落地开工过程中存在瓶颈问题和困难,业主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尽快开工或加快工程进度;对部分省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有效投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责令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准确上报项目投资完成等工程进度信息、确保项目信息上报准确,发改部门应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的收集和审核,并加强项目推进的督促检查,保障项目按计划正常推进;对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机制执行不够到位,跟进指导服务不到位,项目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市级层面应专题研究制定统一的工作指导方案,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并联审批职责,以及审批服务的主要事项和流程,有效整合部门审批职能,明确审批权限下放级次,推动各部门信息共享,精减审批流程,优化审批事项,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与上级审批部门沟通协调,缩减项目审批时限;对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等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移送水务部门处理等部门处理。

四、审计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除部分省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外,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已整改到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