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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2015年至2017年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
2018-09-2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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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对洪雅县2015年至2017年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社会救助救济补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等5类资金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资金收支、申报审批、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洪雅县为规范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洪雅县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洪雅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洪雅县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洪雅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洪雅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洪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等文件。洪雅县人民政府建立了洪雅县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对全县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成立了以洪雅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宣传、审计、农村信用联社、各乡镇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咨询信访等工作。 (二)补贴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2015年至2017年洪雅县当年到位15类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44446.81万元,其中:中央 35389.62万元,省级3337.99万元,市级126万元,县级5706.79万元,2015年至2017年支出合计43402.20万元,截止2017年底滚存结余4572.20万元。补贴532361人(户)、732526人(户)次。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5年以来,洪雅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积极贯彻落实执行中央、省、市强农惠农财政相关政策,2015年至2017年,洪雅县累计发放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43402.20万元,累计补贴532361人(户)、732526人(户)次,惠及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基本执行了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三)临时生活救助资金不符合政策发放3.67万元。 四、审计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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