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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2015年至2017年强农惠农财政 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2018-09-28 10:20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丹棱县2015年至2017年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资金收支、申报审批、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情况和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一卡通”的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是根据《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精神,丹棱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丹棱县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丹棱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丹棱县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二是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印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民政厅印发的《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丹棱县人民政府印发《丹棱县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丹棱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丹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丹棱县自然灾害救助暂行办法》、《丹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丹棱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二)补贴资金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共涉及丹棱县2015年至2017年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4类(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能繁母猪补贴),分别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资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自然灾害救助、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优抚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补助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高考入学资助金、高中生助学金、寄宿生补助。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丹棱县农业局未核减被征地农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导致2015年至2017年多发放60户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12699.89元。

(二)不符合领取农村低保补贴资金人员3名。

(三)公款私存1758743.54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丹棱县农业局未核减被征地农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导致2015年至2017年多发放60户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12699.89元的问题,督促丹棱县人民政府责成丹棱县农业局、国土局对全县农户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面积进行认真清理、及时调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不符合领取农村低保补贴资金人员3名的问题,督促丹棱县人民政府责成县民政局将上述3名不符合领取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予以取消保障资格,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公款私存1758743.54元的问题,督促丹棱县人民政府应责成县民政局组织清理并立即纠正公款私存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审计整改情况

丹棱县人民政府按照审计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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