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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7-12-01 16:32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市教局)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市教体局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局共下达市教体局机关预算10831.63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665.83万元(上年结转未编入年初预算,当年预算安排665.83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2697.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存量资金6167.63万元);年中调减预算2531.25万元。

年度决算总收入10823.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6064.62万元,本年收入4759.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759.1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785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55万元;项目支出6589.34万元;年末结余296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余2965.87万元。

2. 市财政和市教体局共管的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教体局联合下达全市共管专项资金共计13759.87万元,其中:义务教育类资金6152.82万元,学前教育类资金459万元,中职类资金523万元,资助类资金2158.05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92万元,食品三年行动计划300万元,足球进校园50万元,教育费附加40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2016年度,市教体局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使用资金。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合规。

但审计也发现,市教体局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不够到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不够到位等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相符的问题,应予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6369.23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151.18万元。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实拨财政资金1069.57万元。
  (四)下属单位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共计36.82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市教体局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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