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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7-11-30 12:58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党务政务中心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市财政共下达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预算支出指标1116.96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808.15万元,均为当年预算安排,年中追加预算308.81万元。

   根据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140.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5万元,本年收入1116.9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当年实际支出114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80万元,项目支出407.6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能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使用资金。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方面,制定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同时还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得到较好的执行。

    但审计也发现,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还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超预算、无预算以及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应予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24.13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14.27万元;

(三)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23.28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审计报告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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