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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审计结果
2017-11-16 12:24  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眉山市审计局对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市直有关部门2016年至20174月底“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项目年”决策部署的制度机制执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推进情况等进行了审计调查,对眉山市岷东大道等6个续建项目、青神虎渡溪航电工程等22016年度新开工项目合计8个省重点项目、球溪河仁寿段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等2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4月末,眉山市岷东大道等8个项目总投资1854514.75万元,通过省重点项目管理系统报送总投资1758635万元。全市共储备重点项目602个,其中估算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242个、占比40.20%,储备重点项目中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共339个、占比56.31%。抽查的2017年全市新增省重点项目8个,其中来自项目储备库8个、占比100%,新增省重点项目中纳入省、市“十三五”规划项目6个、占比75%。全市共签约PPP项目3个,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3个,占比100%

审计调查发现,为稳定地区经济增长,眉山市始终坚持“投资主驱动、项目总抓手”理念,创新领导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机制,截至20174月末,经审计调查的8个省重点项目推进基本顺利,发挥了重点项目的支撑引领和导向示范作用,为全面完成今年的重点项目目标任务打下了基础。但也存在重点项目申报、退出等制度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部分重点项目土地和环保政策执行不到位,个别重点项目资金闲置,个别重点项目进度推进缓慢等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年”制度机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项目申报和审批机制不完善,导致项目申报时投资报送数据不一致。重点项目退出后续管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重点项目严肃性。

(二)“项目年”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地效果不佳。2个重点项目贯彻落实土地政策不够到位。2个重点项目执行环保政策不够到位,未取得环评即开工建设。

(三)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项目投资数据统计方式有待改进,部分项目不能及时准确反映实际投资情况,导致上报投资数据不准确。有效投资作用发挥不够,个别重点项目存在项目资金闲置和推进缓慢。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专项调查审计报告,责成相关单位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一些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建议相关单位完善制度,从而保证省市政府重大项目政策落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整改。对上报数据不一致问题,加大审查复核力度;对重点项目退出后续管理问题,加强与省重点办汇报沟通,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管理。

市国土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针对存在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发改、经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依法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重点项目所在区县政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丹棱县政府针对PPP项目资金未到位问题,积极与社会资本方协调,目前已整改到位。洪雅县政府针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采取挂图督战等措施加快项目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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