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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市规划区杆管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07-31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城市规划区杆管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眉山市城市规划区杆管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的精神,为加强城市杆管线,保障杆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地上空间资源,保障城市杆管线安全运行,制定了《办法》。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杆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对杆管线建设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眉山市实际,制定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眉山市城市规划区中,利用城市(镇)公共空间建设的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照明、通信基础设施、广播电视、交通管理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牌、LED交通提示牌、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数据宽带等杆管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

三、核心内容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协调管理、资源共享”为原则。从杆管线的以下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一)规划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市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批准后告知各项目实施主体和杆管线产权单位,并抄送市自然资源局备案,纳入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杆管线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杆管线产权单位不得擅自迁移、变更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三)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及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与各项专业规划相协调。

(四)维护管理:杆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杆管线产权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信息档案管理:城市杆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根据城市杆管线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专业杆管线子系统,及时更新、存储杆管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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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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