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特制定《眉山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关于印发眉山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办发〔2013〕10号)文件已过有效期,需修订后继续执行。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修订完善了该《办法》,并充分征求了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眉山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眉山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共十七条,主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蓝线的划定依据、划定原则、保护控制、变更调整、行政许可以及部门(单位)职能职责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详细规定。
四、重要作用
《眉山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对加强全市城市水体及生态资源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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