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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2-00135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2-08-03
 文  号  眉府函〔2012〕127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2-07-31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同意仁寿县撤销观寺乡设立观寺镇批复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同意仁寿县撤销观寺乡设立观寺镇批复的通知

  


仁寿县人民政府:


  现将省政府《关于同意仁寿县撤销观寺乡设立观寺镇的批复》(川府民政〔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做好撤乡设镇的各项工作。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2年7月3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仁寿县撤销观寺乡设立观寺镇的

批  复

川府民政〔2012〕7号

(2012年7月2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转报仁寿县政府关于撤销观寺乡设立观寺镇的请示的请示》(眉府〔2011〕62号)收悉。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同意仁寿县撤销观寺乡,设立观寺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南华社区南华街,辖原观寺乡所属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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