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当前位置: 首页 > 政  策 > 正文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6-00008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6-01-26
 文  号  眉府发〔2016〕6号  公文种类  决定
 成文日期  2016-01-22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志全等9名同志“眉山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志全等9名同志“眉山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2015年以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甚至不惜牺牲生命,保护了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眉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褒奖见义勇为精神,按照《眉山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眉府发〔2013〕19号)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周志全(东坡区崇礼镇石子村7组)、何光安(东坡区崇仁镇清水村4组)、何明清(东坡区崇仁镇清水村4组)、周六文(彭山区彭祖大道南段162号)、代广(仁寿县满井镇战斗村8组)、吴洪明(仁寿县钟祥镇针匠街77号)、朱琮华(仁寿县合兴乡1000号)、李水源(仁寿县珠嘉镇国和村10组)、吕洪(洪雅县槽渔滩镇青江街3号)9名同志“眉山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周志全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惩恶扬善、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建设和谐、平安眉山作出自己的贡献。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