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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rmzf/2026-00123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8-04
 文  号  眉府函〔2026〕37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7-31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26年第30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仁寿县2026年第30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2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北斗镇灯杆村3组,甘泉村27组,秋堂村34组,石河村8组;高家镇罗汉村7组,石青村4组,鹰头村2组;贵平镇火花村26组,火炬村3组,庆祝村7组,三峨村1组,天宫村38组,向家社区9组,中岗村10组;龙马镇东山村710组,江西村3组,世享村3组,万古村10组,长河村2组;视高街道洪塘社区2组,新安村2集体农用地2.7434公顷(其中耕地1.8982公顷、园地0.8298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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