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6-00122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8-04 |
| 文 号 | 眉府函〔2026〕36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26年第1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仁寿县2026年第1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仁府〔2026〕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仁寿县板桥镇乐园村9组,民福村12、13组,朱家村5、6组;宝马镇高照村2组,洪水村3组;曹家镇井沟村11组,清泉村2、9组,水星村8组;慈航镇庆余村9、10组,三台社区2、9组,新田村2组,永勤村4组;大化镇劳动社区2组;方家镇建国村15组;富加镇大山村集体、6组,奋斗村6、11组,桂树村1、11组,河堰村7组,欢家村13组,金钟村2组,康乐社区1组,雷鸣村集体、15组,鱼茂村3组;禾加镇共同村3组,红茶村7组,七里村4、5组,一心村7、11组;怀仁街道吊庆社区5组;龙正镇冲天村集体、6组,全新社区集体、4、12组,新建村2、3、5组,中咀村2组;禄加镇坳塘村2组,大兴村13、14组;满井镇安乐村4组,胜利村1组,友好村3组,兆嘉社区6组;藕塘镇豆缝社区3组,齐心村3组;普宁街道粮丰社区1组;青岗乡青年村1组;始建镇来凤社区12组,太山社区6组;汪洋镇碧云村8组,大洪村4、6组,大联村8组,翻身社区4组、高山村2组,红阳村3组,金泉村2组,联系村4组,群策村4、8组,田湾村1组,永胜村12组;文宫镇岔河村6组,李家沟村5组,响簧村7组,永革村11组,勇跃村1组,元通社区14组;谢安镇红英村5、8组,华阳村4、11组,鸭池村6组,新店镇高星村2组;彰加镇连新村1组;钟祥镇灯塔村5组,红旗社区1、5组,碾米村10组集体农用地8.4253公顷(其中耕地6.9232公顷、园地1.4196公顷、草地0.0219公顷、其他农用地0.06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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