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6-00121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8-04 |
| 文 号 | 眉府函〔2026〕35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第20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彭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第20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眉彭府地〔2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彭山区锦江镇毛家渡社区5组;青龙街道同乐村2组集体农用地0.5365公顷(其中耕地0.3168公顷、园地0.21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