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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rmzf/2026-00121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8-04
 文  号  眉府函〔2026〕35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7-31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第20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彭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彭山区2026年第20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眉彭府地〔2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彭山区锦江镇毛家渡社区5组;青龙街道同乐村2组集体农用地0.5365公顷(其中耕地0.3168公顷、园地0.21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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