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6-00118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8-04 |
| 文 号 | 眉府函〔2026〕32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6年第7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6年第7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眉东府〔2026〕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东坡区崇礼镇大定桥村4、5、6组,复盛社区村集体、5、8组,蟆颐社区6组,玄翁村村集体、5组,中桂村1、3、6、7组,中塘村4组;多悦镇付庙村2、3组,郑军村4、5组;复兴镇金花社区2组,柳圣社区1、5组,五皇村4组,五圣村1、3组;富牛镇松林社区3、8、13组;三苏镇连鳌村1组;尚义镇红旗社区1、2、3组,中店社区3组;思蒙镇合林村5组,花池村3组,黄家社区1组,泥河村2、6组,娴婆村2、3组,新堰村3组;松江镇丁塘村4组,光荣村5、6组;太和镇金光村3组,莲墩村1组,龙石村村集体、1、5、10组,龙亭社区3、5、6、9、10组,罗家村3、7、8组,群富村2组,仙桥村2、5、6组,永丰村1、12组,元宝村1、5、6组,远光村3组;永寿镇报恩村2、9组,河塘村村集体、8、11组,冷中坝村2组,罗平社区4、5组,石佛村1、6组,双桥村3、5、7组,永寿社区4、6组集体农用地21.2039公顷(其中耕地8.7635公顷、园地11.9437公顷、其他农用地0.49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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