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6-00117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6-08-04 |
| 文 号 | 眉府函〔2026〕31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 成文日期 | 2026-07-31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6年第6批次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6年第6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眉东府〔2026〕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东坡区富牛镇曾庙村10组;秦家镇大佛村13组,古新村9组,海螺村3组,麻桥村3组,盘鳌社区1组,秦家社区11组,弥陀村3组;三苏镇东馆村6、15组,广济社区1、2、9组,连鳌村7组,明光村8组,胜龙村1、2组,新西村9、16组;尚义镇龚村9组,观音村7、10、11组,舒林村5组,桥楼村11、12、13、14、15组,太宝村1组,铁炉村3组,万华社区1组,象耳社区1组,云阁村16组,中店社区3组,英勇社区1组;思蒙镇谌银村2组,工农村6组,铧头村村集体、13组,莲花村村集体、5组,泥河村6组,三大湾村1、7组,张场村1组,镇南村4、8、10、11组;松江镇茶店村9组,丁塘村1组,光荣村2、4、5、6组,山坝村4组,王桥村5、8、9组,五里村4组,鲜滩村2、3、7、12组;万胜镇大同村5组,天池村5组,万光村2组;修文镇罗营村6组,铝城社区18组,三宝村1、17组,英雄村11组集体农用地14.7041公顷(其中耕地7.1322公顷、园地6.9417公顷、其他农用地0.6302公顷),未利用地0.109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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