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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rmzf/2026-00060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3-17
 文  号  眉府函〔2026〕18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2-13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棱县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丹棱县人民政府:

《关于丹棱县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丹棱府〔2025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丹棱县齐乐镇龙鹄村3石桥社区1中隆社区2顺龙乡青云村4杨场镇何场社区3张场镇岐山村1组集体农用地,共1.3036公顷(其中耕地0.0044公顷、园地0.9950公顷、其他农用地0.30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申报用途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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