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mssrmzf/2024-00114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4-06-13 |
文 号 | 眉府函〔2024〕64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洪雅县2023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眉府函〔2024〕64号
洪雅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眉山市洪雅县2023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洪府〔2023〕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洪雅县止戈镇青杠坪村5组集体农用地0.5106公顷(其中园地0.49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申报用途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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