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zfb/2023-00018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3-01-20 |
文 号 | 眉府函〔2023〕10号 | 公文种类 | 通报 |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眉山新闻奖”获奖作品的通报
眉府函〔2023〕10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多出宣传眉山的精品力作,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提升眉山知名度和美誉度,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29号)规定,经过申报、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对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四川日报社、四川广播电视台等5家中省媒体授予“媒体特别奖”,评选出2022年度“眉山新闻奖”获奖作品260件,现对获奖作品予以通报。
附件:1.媒体特别奖
2.2022年度“眉山新闻奖”获奖作品名单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附件【2022年度“眉山新闻奖”获奖作品.pdf】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