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139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0-07-14 |
文 号 | 眉府发〔2020〕12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07-13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德阳等7个协同改革先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2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要求,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机遇;按照市委“一带一区一片”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三区协同、竞相发展”区域发展新格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高端产业为龙头、以复制推广为基本要求,走在全市开放发展前列,为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成都都市圈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注入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围绕省委赋予眉山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定位,努力将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为成眉同城化发展突破区、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引领区、全省外向型经济示范区。到2020年底,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广泛复制推广全国、四川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和创新成果。到2022年底,建成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研发孵化要素齐备、创新创业人才聚集、政务服务高效便捷、开放合作互利共赢、成眉发展同频共振的高质量协同改革先行区,探索、总结和推出一批系统性、集成性、首创性改革创新眉山经验。
二、功能布局
协同改革先行区实施范围122.8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天府新区视高片区45平方公里、天府新区青龙片区42.8平方公里、眉山空港经济区片区35平方公里。天府新区视高片区立足天府大道百公里城市中轴线,以视高为核心,辐射周边,打造以电子信息、先进材料、会展经济为主导的创新服务核心区;天府新区青龙片区依托“成德绵眉乐宜”南北交通中轴线和经济中轴线,以青龙为核心,整合周边区域资源,打造以智能制造、先进材料、现代物流为主导的高端产业功能区;眉山东部新城(眉山空港经济区片区)充分发挥临近天府国际机场的区位优势,以贵平为核心,打造以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空港物流等为主导的产城融合区。
三、主要任务
(一)聚力改革创新,增添动能,实现体制机制新突破。
结合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实际,重点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涉税事项办理等方面每年复制15条以上自贸试验区经验。
1.建立监管执法新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加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协作,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建立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提高庭审效率。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行政执法、仲裁及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制定知识产权案件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建立涉税事项办理新机制。优化纳税服务,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实现纳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探索新的征管模式,研究制定适应电子商务、互联网+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税收征管措施或管理办法。复制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做法,出口退税申报后核查等程序前置,提高退税效率。
4.建立商贸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与四川自贸试验区法院、“一带一路”法院联盟等对接机制,推进诉讼便利化,开辟案件快速审理绿色通道,建立“立、审、执一站式联动服务平台”。复制自贸试验区司法服务保障经验,建立商事调解、仲裁、公证等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与四川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四川分会(四川自贸试验区仲裁中心)等开展合作,为商事主体矛盾纠纷调解提供更多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天府新区眉山片区法院、检察院。
5.建立人才聚集新机制。复制自贸试验区境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经验,推进出入境签证手续、在华停留居留、安居保障等便利化措施。联合四川自贸试验区共同探索境外人才跨境医疗保险衔接。对注册在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内企业聘请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比照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政策执行。
6.建立产业用地新机制。复制自贸试验区产业用地供给经验,把开工建设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提条件,探索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土地使用权租赁等多种供地方式。复制自贸试验区“新型产业”用地机制,针对研发、创意、设计、中试等具有显著创新特征的产业及配套活动,探索建立眉山“新型产业”用地机制。试点“项目三权分置”改革,探索项目土地使用权、项目经营权以及资产资本所有权适当分离和分割,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提升项目土地使用效率。推进存量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探索在规划管控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变更政策、流程及利益平衡机制,优化用地管控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积极推行制造企业厂房向多层化发展,集约化用地不再征收地价款等举措。
(二)加快平台建设,做实基础,实现开放发展新突破。
2020年,新增注册企业数增长20%以上,进出口增长率15%以上,外商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率10%以上,新引入1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2个;2021—2022年,新增注册企业数增长率、进出口增长率、外商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率分别在25%、20%、12%以上,每年引入1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5个。
1.搭建多元开放载体。推进青龙国际物流港建设,推动“蓉欧+东盟”国际班列基地布局眉山青龙,融入陆海联运网络。积极推动眉山天府新区纳入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会同成都市积极申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积极申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稳步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以建设川港合作示范园区为载体,同成都市共建现代服务业先行示范区。积极争取与成都市共建中日(成都)现代服务业开放示范平台,将相关政策延伸到眉山。
2.提升双向投资水平。加强与国际知名投行机构对接,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合作。搭建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集中公布有关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投资项目等信息。出台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等鼓励政策。在现行分国(地区)别不分项抵免方式的基础上,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国内自贸试验区内的专业机构开展合作,支持眉山企业境外发债。支持跨国公司成立全球或区域结算中心。
3.构建贸易便利化服务平台。推进乐山海关在眉山设点并投入使用。复制自贸试验区智慧通关、无纸化通关、海铁联运转关转检一体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等经验。与天府新区海关、泸州海关以及青白江海关等海关机构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外“以企业为单元,以账册为主线,定期核销”的加工贸易监管改革,建立“自主备案,自主报核管理”核销制度,促进加工贸易发展。
4.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接中国(成都)欧洲中心,推动“6+N”服务功能拓展到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为区内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投资备案、跨境金融、会计审计、律师服务、税务规划等综合服务。在有轨机车、通用化工、绿色能源等眉山优势产业领域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产能合作。联合四川自贸试验区,实施集群招商、联合招商、配套招商,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打造“两国双园”“多国多园”等跨境合作机制。组织眉山特色产品和相关企业参与“魅力自贸—开放四川”链动全球活动,助力眉山企业“走出去”。
5.推动成眉园区共建。推进成眉高新技术转化园区建设,打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共建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围绕眉山重点产业发展要求,协同四川自贸试验区联合引进一批外资“功能性总部+基地”项目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和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同步落地。
(三)优化政务服务,简政放权,实现营商环境新突破。
力争通过1—2年,商事登记和项目审批时效同四川自贸试验区无落差,打造全省最佳政务服务区域。
1.在争取权限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做好承接省级下放权限准备,确保承接省级权限不少于100项。结合眉山发展实际,积极争取差异化管理权限。全力用好省级权限,2020年度省级权限实施率不低于80%,2021—2022年省级权限实施率100%。
2.在企业登记便利化实现突破。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套餐服务”,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开户预约受理等业务6小时办结。借鉴复制四川自贸试验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证照通等服务经验,采用申报承诺制方式办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
3.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突破。加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放管服力度,推行“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简化规划审批程序,探索工业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采用签批制,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采用模拟审批。力争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缩短在45个工作日内。
4.在政务办理上实现新突破。推进跨系统、跨部门互联互通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可办率达100%,为相对人提供手机移动端、网页服务端、自助终端等多元化申请方式,力争高频事项“一次都不用跑”。推进行政许可相对集中权改革,实行集中统一审批、“一窗全科无差别受理”服务模式。
(四)引入新理念新模式,创新驱动,实现产业提档新突破。
紧扣高质量高效益,强化科技支撑,推动优质资源汇聚,打造项目高端、动能强劲、活力十足的产业高地。
1.聚焦重点提速“眉山智造”。与四川自贸试验区在产业布局、项目引进、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强协同,推进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集聚发展。从配套核心部件入手,切入周边及本地龙头制造企业的配套市场,聚焦下游市场,培养一批集成系统方案提供商,最终实现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全链延展,打造大成都都市圈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借鉴新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建设经验,提升眉山园区生活功能,完善生产服务功能。
2.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依托乐高乐园、恒大童世界、川港合作示范园、中日国际康养城、中法农业科技园、北大“两院一园”、兰州大学—伯克利研究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度假、医疗康养、文化创意、高端教育“四个基地”。引进国内外职业教育机构,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打造眉山职业教育集群基地。对接四川自贸试验区海外推广营销渠道,依托协同改革先行区平台,加大东坡文化、竹编文化、泡菜文化等海外宣传力度,争取多层次多类别的旅游节会、文体赛事及展会在眉举办。紧抓供应链发展,引入国内龙头企业,形成冷链物流为突破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重点培育完整的供应链服务生态。
3.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新动能。积极与成都大数据和信息技术行业组织开展对接,探索龙头企业配套和产业生态圈的打造,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等产业创新配套合作模式。对接成都国际铁路港,加快青龙铁路枢纽提档升级,打造成昆铁路重要的外贸货物集散点。对接成都天府国际空港,高水平建设眉山东部新城(眉山空港经济区),加快培育发展航空核心产业和临空关联产业。对接成都天府国际金融中心和天府国际基金小镇,开展眉山优质项目融资合作,力争为眉山新兴产业发展引入战略金融资源和离岸金融资源,力促成眉共建西部金融中心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4.积极建设区域创新源头。对接国内高水平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平台,协同建设联合实验室,形成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融入国际国内创新链、产业链发展。协同四川自贸试验区高新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面向产业共性技术的开发与示范中心,打造区域性创新联合体。创新校(院)企地合作新模式,联合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探索“共建共管共享”的科技合作新模式。推进孵化器建设,搭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多层级孵化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小组各项决策落实。协同改革先行区重大改革事项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在项目、资金和人才配置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协同改革先行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监控,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加快建立统计监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考核激励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定期开展工作督促检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认真落实《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眉委办发〔2018〕13号),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三)注重宣传引导。制定协同改革先行区宣传工作计划,与国内重点媒体建立联系,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展现建设动态、成效与亮点,努力营造协同改革先行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舆论氛围。注重对制度创新成果的报道。
(四)加强综合评估。加强运行监测、阶段评估和动态分析,确保《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德阳等7个协同改革先行区总体方案》改革任务的完成率。及时总结评估协同改革先行区改革开放创新工作情况,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强化与自贸试验区、其他协同改革先行区及新型智库合作,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对重大改革事项,加强舆论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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