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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20-00047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0-03-13
 文  号  眉府发〔2020〕4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3-12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二、普查安排

此次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0月):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

(二)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12月):普查员开展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普查数据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二)组建普查队伍。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培训合格后参与普查工作。对招聘人员要及时支付工资报酬,对借调人员要保留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并保证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考虑普查任务,根据普查对象数量和工作难易程度保障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四)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把依法普查贯穿人口普查工作全过程。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强化质量管控。要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开展工作。要压实普查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严格实行质量控制。要加强普查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六)加强公民信息保护。此次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泄密。

(七)广泛宣传动员。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宣传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网站、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要深入报道人口普查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传递人口普查正能量,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胡元坤    市政府代理市长

副组长:冉登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熊  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徐  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敏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周殿志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余  敏    市委外办主任

        邹汝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彭  盆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廖仁军    市教体局局长

        金育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万俊才    市民政局局长

        万  超    市司法局局长

        刘汉学    市财政局局长

        何万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泽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梅  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友洪    市文广旅局局长

        康  勤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严明宇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世林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程志春    市统计局局长

        周吉勋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郭建国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罗  琦    眉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

        吴向阳    武警眉山支队政委

        赵  藟    国网眉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程志春兼任。

附件2

眉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市级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普查的宣传,包括网上网下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统筹安排;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负责人口普查相关舆情的监测和处理,协调互联网有关宣传。

市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我市少数民族乡镇、村的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普查中涉台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市委外办负责普查中涉及港、澳和外籍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市教体局负责协调在校学生信息提供及普查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在眉高校配合做好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指导各级公安机关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火化相关行政记录。

市司法局负责协助监狱强戒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保障工作,指导及监督普查经费使用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管、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市文广旅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指导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对市内消防救援人员以及下属消防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市管集中住宅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县(区)医保部门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医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眉山军分区负责对市内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及军队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汇总。

武警眉山支队负责对市内武装警察部队人员以及武警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汇总。

国网眉山供电公司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居民用电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指导县(区)电力公司提供调查期间居民用电量等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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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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