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022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0-02-07 |
文 号 | 眉府函〔2020〕14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20-02-05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棱县2019年第2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丹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丹棱县2019年第2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丹棱府〔2019〕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杨场镇金牛社区6组农村集体农用地0.4051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679公顷、园地0.1107公顷、其他农用地0.02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丹棱县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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