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003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12-31 |
文 号 | 眉府函〔2019〕119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仁寿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修改〈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仁府〔2019〕1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局部调整宝马镇等11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仁寿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同意局部调整宝马镇、龙正镇、高家镇、禾加镇、黑龙滩镇、里仁镇、清水镇、曲江镇、石咀乡、始建镇、文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条件建设规模184.0825公顷。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实行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
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不得变更永久基本农田位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得减少。规划调整后,仁寿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已批准的《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三、调整规划范围
同意调出宝马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119.582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94.4592公顷)、龙正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64.499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2.6737公顷)。共计调出规划有条件建设区184.0825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17.1329公顷),调出指标不再作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期内只能作为农用地。
同意调入高家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641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6048公顷)、禾加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15.0914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9.6957公顷)、黑龙滩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72.2791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49.9385公顷)、里仁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34.166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9.7607公顷)、清水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30.831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9.0602公顷)、曲江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722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7220公顷)、石咀乡规划有条件建设区5.3512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4.2071公顷)、始建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0.310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3100公顷)、文宫镇规划有条件建设区24.688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4440公顷)。合计调入规划有条件建设区184.0825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04.7430公顷),调入地块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
四、各类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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