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807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12-23 |
文 号 | 眉府函〔2019〕103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12-2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37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眉山市仁寿县2019年第37批乡镇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请示》(仁府〔2019〕1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清水镇五里社区1、6组;视高镇青林社区2、4组;兴盛镇舒坪社区2、3、4组,五星社区8、9组农村集体农用地41.7247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28.3293公顷,园地4.0344公顷,林地2.5595公顷,其他农用地6.80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天府新区眉山区域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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