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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425431/2019-00806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12-23
 文  号  眉府函〔2019〕102号  公文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19-12-20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17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仁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仁寿县2019年第17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仁府〔20191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仁寿县大化镇寒保社区3组;汪洋镇大忠村3456组,红阳村5组,协作村23组;文宫镇红专村4组,文华社区10农村集体农用地32.8731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20.5860公顷,园地4.7756公顷,林地2.9017公顷,其他农用地4.60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仁寿县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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