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804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12-23 |
文 号 | 眉府函〔2019〕100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12-2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35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35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崇仁镇桂树村1组;复盛乡中坊村5、6组;永寿镇张槽村6组;广济乡卫星村1、4组;金花乡白塔村2组;盘鳌乡盘鳌村1、2组;三苏镇百家村4组,三苏村7组,望苏村10组;万胜镇万光村2组;修文镇三宝村5、9组;悦兴镇四维村1组,元宝村6组的农村集体农用地9.7308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3.7654公顷,园地5.1996公顷,林地0.1917公顷,其他农用地0.57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