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801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12-23 |
文 号 | 眉府函〔2019〕97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12-2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4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4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1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修文镇列神村1、2组,铝城村5、6、7、10、12组,青龙村1、5、6、8组,上码桥村1、2、3、4组,英雄村7、8组集体农用地53.9825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31.7655公顷,园地13.9312公顷,林地6.4089公顷,其他农用地1.87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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