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797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12-23 |
文 号 | 眉府函〔2019〕93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12-20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坡区2019年第7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东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19年第7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眉东府〔2019〕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白马镇兴隆村5组,崇仁镇桂树村2组,多悦镇付庙村1组,复兴乡西湃村5组,柳圣乡石榴村集体、石榴村4组,秦家镇新四村1组,三苏镇三苏村7组,尚义镇中心村2、4组,思蒙镇莲花村5组、娴婆村6组、新风村6、7组,松江镇眉青村4组、中坝村1组,修文镇龙合村8组,永寿镇永华村8组,悦兴镇金光村3组、农光村4组,土地乡双灯村集体的农村集体农用地6.2605公顷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5.4735公顷,其他农用地0.7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东坡区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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