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5425431/2019-00792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12-16 |
文 号 | 眉府函〔2019〕91号 | 公文种类 | 批复 | ||
成文日期 | 2019-12-13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棱县2019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丹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丹棱县2019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丹棱府〔2019〕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仁美镇小桥村3、4组;石桥乡界牌村1、2组;双桥镇龙埂村1组;顺龙乡幸福村4组;杨场镇凤凰村4组,狮子村1组,石马村7组,朱沟村1组;张场镇河湾村2组,长流村1组农村集体农用地7.6299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2283公顷,园地4.5171公顷,林地0.9530公顷,其他农用地0.93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丹棱县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做深做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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